三峡传媒网讯 (记者 丁靳)1月14日,记者从万州区社保事务中心获悉,正在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含征地安置人员和淹没农转非人员;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,都应完成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。
资格认证的办理方式
现场认证:待遇领取人员到就近的镇乡、街道社保所或具备条件的村、社区完成指纹认证。重庆市内均可就近办理。居住在四川省的退休人员也能在就近的街道、镇乡以及部分满足条件的村、社区办理。
手机认证:待遇领取人员下载“重庆掌上12333”手机客户端App自助完成认证。
上门认证: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或家人向就近的镇乡(街道)社保所或村(社区)申请,由工作人员上门认证。
特别提醒的是,请领取待遇人员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安全、便捷的认证方式。对高龄病重、行动不便的领取待遇人员,请家属和亲友积极协助其完成手机认证或上门认证。
资格认证的办理周期
社保待遇领取人员,每12个月内至少完成1次资格认证,工伤保险待遇中领取供养抚恤人员16周岁以下,原则上不设置认证期。两次资格认证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。请距上一次完成资格认证已超过12个月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,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资格认证,否则将影响社保待遇发放。
不应领取社保待遇的情形
据介绍,领取待遇人员已死亡;领取待遇人员正在服刑(包括被通缉、羁押期间,不包括缓刑期间);领取待遇人员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。领取待遇人员出现以上情形,家属应主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,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社保待遇暂停或终止手续。